11月12日上午,一则“大理州弥渡县两个银行搞公务接待,过量饮酒后,信用社一女职工‘非正常死亡’”的消息被曝出。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委外宣办主任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表示,据查,饮酒事实为真,信用社女职工死亡也确有此事,但并非公务接待。目前公安部门已介入,因宴请非公务行为,弥渡县政府方面在协助解决问题。
11月12日上午,一则“大理州弥渡县两个银行搞公务接待,过量饮酒后,信用社一女职工‘非正常死亡’”的消息被曝出。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委外宣办主任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表示,据查,饮酒事实为真,信用社女职工死亡也确有此事,但并非公务接待。目前公安部门已介入,因宴请非公务行为,弥渡县政府方面在协助解决问题。
网传信息显示:大理州弥渡县农村信用社和弥渡县农业银行于11月7日下午搞“公务接待’”,接待一位“大理办事处党群科戴某某”。吃饭期间饮酒过量,参加接待的女职员李某被送回宿舍后,第二天发现已经“非正常死亡”。
一份11月8日的“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员工李某非正常死亡的重大事项报告”的材料显示,2018年11月7日下午17点40分左右,大理办事处党群科戴某某到弥渡县联社下乡调研,戴某某与弥渡县农业银行联系,弥渡县农行安排吃饭,戴某某要求弥渡联社党群工作部安排弥渡县农村联社副主任字某某、审计部李某、政通分社张某,参与到弥渡县城“古道饭庄”吃饭。县农业银行参加人员薛行长、两名副行长、办公室主任,中途另一桌上农行员工上来敬酒。吃饭结束后,各自回到住处。
在“施怀基”发布的重大事项报告文件中,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1月8日向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大理办事处汇报称,“2018年11月7日(注:星期三)下午17:40分左右,大理办事处党群科戴灿涛到弥渡县下乡调研,戴灿涛与弥渡县农业银行联系,弥渡县农行安排吃饭。”
汇报称,应戴灿涛要求,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群工作部安排了包括该社审计部员工李某(死者)在内的三人,到县城“古道饭庄”参与该饭局。另一桌农行员工前来敬酒。吃饭结束后,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字某某将李某送到宿舍。11月8日,李某未上班,戴灿涛到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部给李某打电话,电话未通。多人到李某宿舍查看,并将李某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
弥渡县委宣传部外宣办柴姓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戴灿涛是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大理办事处工作人员。他当时是被单位派往另一个县下乡,私自到了弥渡。
“他来弥渡,不是做信用社的工作,而是找了农行的朋友。”柴姓负责人称,当天李某参加的饭局为私人宴请,花费400多元,是戴灿涛在当地农业银行的朋友结账。当天在事发饭店,该县农业银行另外还有两桌公务接待,一共消费了4945元。
另据柴姓负责人透露,死者李某今年三十多岁,已结婚生子。由于其家属不同意,警方尚未对死者遗体进行解剖,暂无法确定具体死亡原因,也无法确定是自杀还是他杀,但已认定“非正常死亡”。
公开资料显示,戴灿涛是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大理办事处多份宣传报道中署名的通讯员。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话一直未接通。
弥渡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案情暂不便透露。大理银监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该局监管二科已接到李某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报告,警方目前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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