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现疑似“N号房”事件,港警已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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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已跟进调查,并已要求相关的社交媒体删除群组及内容。

  韩国“N号房”事件早前轰动国际社会。据香港《星岛日报》“东网”等港媒5月13日报道,有港媒爆料香港出现疑似同类事件,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13日)书面回复香港立法会议员称,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已跟进调查,并已要求相关的社交媒体删除群组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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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警方正调查“港版N号房”事件(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报道称,邱腾华今日书面回复香港立法会议员容海恩提问有关有人开设即时通讯群组(称为港版“N号房”)供会员交换不雅视频一事。邱腾华表示,就网上近月有社交媒体群组发布色情及淫亵物品的事件,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已跟进调查,并已向相关的社交媒体发出删除群组及内容的要求。调查仍在进行中,现阶段未有任何人士被捕。

  邱腾华称,互联网是一个充满大量资讯的公众平台,更可被不法分子利用作为犯案的媒介和工具。为有效防止、打击及侦破这类罪案,警方会进行网上巡逻收集情报,并与内地及海外执法机关交流情报,适时采取联合行动。

  至于容海恩提问称,现时有何法例针对透过社交媒体或即时通讯群组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的罪行?邱腾华表示,根据相关条例,任何人如在香港发布淫亵物品,不论是否知道该物品是淫亵物品,均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3年。如相关社交媒体或即时通讯群组的伺服器设于香港,亦受规管。另外,任何人发布儿童色情物品均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200万港元及监禁8年。

  《星岛日报》在报道中提到,香港早前有Telegram群组,用户可浏览由群主发布的经过处理的不雅视频,而如果要观看未打码的视频,则需要“升级”另加入小群组,入会者需提供伴侣清晰样貌的照片,经验证才可入组,供会员交换不雅视频,与韩国“N号房”事件有相似之处。消息曝光后,香港立法会议员葛佩帆4月4日曾去信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要求立案跟进事件,严肃处理及拘捕相关违法人士。

  所谓韩国“N号房”事件,是指从2018年开始,多名犯罪者通过服装模特兼职等为诱饵吸引年轻女性,哄骗她们上传裸体照或不雅视频。然后以此为由进行威胁,拍摄性剥削视频,并在即时通讯软件Telegram上的聊天室内共享,供付费会员观看或下载。为了躲避搜查,犯罪者提前建好多个聊天群,不断新建、解散聊天群,并分别命名为“1号房”、“2号房”等,因此被统称为“N号房”。截至3月23日,警方共调查发现74名女性受害者,包括16名未成年人。

  “N号房”事件引发韩国公愤。3月23日,韩国总统文在寅就此事件表示,此案是践踏受害者的犯罪行为,指示警方彻查案件,让所有加害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文在寅承诺,政府将删除所有涉案视频,并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医疗等所需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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