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六年级女孩小区楼顶坠亡 官方:对成绩不满意,班主任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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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8日,宝鸡高新区“6·23”事件联合调查组发出了一则情况通报。

  2020年6月23日19时,110接群众报警称阳光上东小区一女童坠楼身亡,八鱼镇派出所和公安刑侦部门立即开展侦查。公安机关经过勘查现场、查看视频、走访调查等,查明坠楼女童陈某住阳光上东小区,系高新五小六年级学生。6月23日下午放学后,陈某乘坐公交车在阳光上东公交站下车,从小区南门进入小区后,从自家相邻单元楼顶坠亡,目前已排除刑事案件。6月24日下午,家长曾组织10余名亲属在学校门口摆花圈、堵校门,被公安机关及时制止。

  事件发生后,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公安、教育等部门组成的“6·23”事件联合调查组,专项负责事件调查处理。学校、社区和教师代表以当面交谈、上门慰问等方式,对家长表示关心和抚慰,对陈某坠亡深表痛心和惋惜。

  经查看监控视频、调取人证、书证和物证,综合研判分析,陈某坠亡,学校和老师没有直接责任。 据查,6月23日上午,班主任曹某在课堂发放了语文检测试卷。 陈某在拿到试卷后,对成绩很不满意,就对身旁同学流露出轻生的念头。 在逐人分析点评试卷期间,班主任对学习进步较大的学生进行了表扬,对出现退步的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 在此过程中,对一名男生有拍肩膀、踢腿、扔试卷行为,对陈某有拍肩膀动作,属行为失当。 对此,已责成学校对班主任曹某停职反省,并要求学校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教师行为,强化学生心理引导与教育。

  陈某坠亡主要原因来自家庭生活、个人心理等方面。据查,陈某多次在同学面前提到父亲常年在西安,母亲对其学习要求高,平时下班晚,自己感到孤独。今年4月份陈某就对母亲和同学表露过轻生念头,班主任配合家长对陈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并在之后的教育教学中对该生给予了关注关心。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我们呼吁家庭、学校和全社会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保护学校和教师正常的教育权利,促进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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