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帖 读《读四书大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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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志第一百七十二部?《读四书大全说》

  《读四书大全说》,哲学著作。十卷。明清间王夫之撰。成书于清康熙四年(1665年)。作者事迹参见《读书志第一百六十七部?<船山遗书>》。

  《读四书大全说》按《四书大全》的卷次为序分为若干章,每章分为若干段,每段论述一个中心问题。

  《四书大全》是明永乐年间胡广等人以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为基础,广收宋元以来程、朱派学者对《四书》的解释而汇成的一部书。王夫之借对《四书大全》的批判,论述了自己的哲学思想。该书卷一为《大学》,共十一章。卷二、三为《中庸》,共三十三章。卷四、五、六、七为《论语》,共二十篇。后三卷为《孟子》共十四篇。

  该书在《大学》卷批评先儒将知行分离的观点,认为知和行不可截然分开,它们是互相依附的:“先儒分致知格物属知,诚意以下属行,是通将《大学》分作两节。大分段处且如此说,若逐项下手工夫,则致知格物亦有行,诚意以下至平天下亦无不有知。”又说:“盖天下之事,固因豫立,而亦无先知完了方才去行之理。”并举双方下棋之例来说明知与行的关系。《大全》认为,立教之本在于家教;“所云本者,以家国对勘:教家者,教国之本,孝弟慈者,事君、事长、使众之本也。唯其不假强为,则同命于天,同率于性,天理流行,性命各正,非仅可通于家而不可行于国也。……故立教之本,有端可识,而推广无难也。”该书认为礼的作用是限欲,这种见解同于《韩非子》。“欲得不辟,须一天成之矩为之范围,为之防闲,则礼是已。故曰‘非礼不动,所以修身也。礼以简束其身,矫偏而使一于正,则以此准己之得失者,即以此而定人之美恶,不待于好求恶,于恶求美,而美恶粲然,无或蔽之矣。此修身所以为齐家之本。舍是,则虽欲平情以其家,不可得也。”该书还论述了“明明德”、“好好色、恶恶臭”、“正心”等命题。

  《中庸》篇解释了“中庸”的词义;批评程、朱的学风:“程、朱二先生,从《戴记》中抽出者一?篇文字,以作宗盟,抑佛、老,故随拈一句.即与他下一痛砭,学者亦须分别观之使得。”关于“仁”、“尊贤”问题:“仁”字说得来深阔,引来归之于人,又引而归之于‘亲亲、尊贤’,自然不可泯灭,与自然不颠倒之节文者,人道也;而尊亲在此,等杀在此,修道修身者以此,故知人道之敏政也。《中庸》此处费尽心力写出,关生切明,诸儒全然未省。”关于仁、义关系,该书说:“仁与义如首之应尾,呼之应吸。”“礼贯于仁义之中而生仁义之大用。”若统论之:则知天者,仁、知之品节者也;知人者,知、仁之同流者也。“人道有两义,必备举而后其可敏政之理著焉。道也、仁也、义也、礼也,此立人之道,人之所当修者。”“道者,天与人所同也,天所与立而人必繇之者也。德者,己所有也,天授之人而人用以行也。……故达德而亦人道也。以德行道,而所以行之者必一焉,则敏之之事也。”从此可看出,修道、修仁、修义、修礼,养成遵道、义、仁、礼之人,这是作人之本。

  《论语》篇首论“学”与“习”的问题,该书认为:“本文一‘学’字,是兼所学之事与为学之功言,包括原尽,彻乎‘时习’而皆以云学。”揭示古人治国之法,贬汉儒无知;“古帝王治天下之大径大法。统谓之礼,故六官所谓之周礼。三纲五常是礼之本原。忠、志、文之异尚,即此三纲五常见诸行事者品节之详略耳。所损所益,即损益此礼也。故本文与‘所’字直顶上说。马季长不识礼字,将打作两橛,三纲五常之外,别有中、质、文。……只此便是汉儒不知道、大胡乱处。”该篇还有论克己与复礼问题:“夫谓克己、复礼,工夫相为互成而无待改辙,则可;即谓己不克则礼不复,故复礼者必资克己,亦犹可也;若云克己便能复礼,克己之外,无别复礼之功,则悖道甚矣。”又说:“可云不克己则礼不可复,亦可云不复礼则己不可克。若漫不知复礼之功,只猛著一股气力,求己克之,则何者为己,何者为非己,直是不得分明。”此段文字说明,克己的目的是为了复礼,不克己,礼就不能复。但克己并不能代替复礼,好象克己必然会导致复礼。如果不为复礼而克己,那将是盲目的,是未解克己复礼之义而导致不得分明。关于知、行关系问题上,该书批评朱熹的“知先行后”的观点是把知、行分为两节,主张在认识过程中“知行始终不相离”,总是知中有行,行中有知,这点是对《大学》篇中所述之补充。

  《孟子》篇中阐述了理气关系、道器关系和理欲关系等。该书反对程朱将理气分割为二,强调理气不可分割。他认为客观世界任何事物都存在着“气”和“理”,前者是其物质始基,后者则为其所表现的规律,二者不能分离,但“气”是根本,“理”则依附于它。“气外更无虚托孤立之理”,强调“天人之蕴,一气而已,坚持理依于气的“气一元论”。关于道、器关系,该书从气一元论出发,认为道一是指阴阳二气的存在,二是指规律。道犹如柳树生长出来的枝叶和其表现的生气盎然之原因,而器犹如柳树生长的样子,二者关系密不可分。在理、欲关系上,该书认为天理寓于人欲之中,“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意为人欲得到满足,即是天理的实现。用“终不离欲而别有理”,即“欲外无理”,驳斥朱熹等人的“人欲净尽,天理流行”的论点,从而反对“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赞同胡宏“天理人欲,同行异情”和戴震“理者存乎欲”的论断。孰不知“人欲”本身即为“天理”。

  《读四书大全说》是王夫之思想成熟时期的代表作之一,观点鲜明,立论准确,在中国哲学史上有重要意义。

  版本:《读四书大全说》在王夫之卒后,由其子王敔收入《船山遗书》刊行于世,后又收入金陵本《船山遗书》中。1975年中华书局出版了标点本,是用清同治四年(1865年)金陵本为底本,加以校勘、标点、分段而成书的,分上下两册出版,正文前后分别有前言和标点后记。

  评:知行互依不可分,道义仁礼人之本;

  克己目的为复礼,理气道器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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