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晚,北京互联网法院官网及公众号显示,已对“《庆余年》超前点播”案进行了一审庭审并当庭宣判,法院认定被告爱奇艺的《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部分无效,“超前点播”构成违约,爱奇艺需向原告连续15日提供原告享有的VIP会员权益,赔偿原告公证费损失1500元。
从去年12月《庆余年》热播开始,爱奇艺因“超前点播”模式就已成为消费者争议的焦点。据爱奇艺当时发布的信息显示,在VIP会员可于更新日较普通用户抢先观看6集的基础上,“超前点播”向VIP用户推出可再多看6集的权益,但要获得这项特权,VIP用户需再次进行付费,以单集付费购买或是一次性付费的方式解锁,而单集付费购买的价格为3元/集,一次性付费解锁则需缴纳50元。
法院:
模式本身并无不妥但不应损害会员已有权利
记者注意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文表示,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爱奇艺依据单方变更的合同条款,在《庆余年》的播放过程中,推出“付费超前点播”服务,损害了黄金VIP会员的提前观剧权益,使黄金VIP会员享受到的观影体验远远低于预期,显著地降低了黄金VIP会员观看影视剧的娱乐性和满足感。虽然基于爱奇艺网络服务的特点,可以单方变更合同条款,但应当以不损害用户权益为前提。
法院一审认定显示,“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但不应损害会员已有权益。法院认为,依靠互联网技术,人们对于工作、生活的差异化需求得到逐步满足,个性化表达得以实现。服务于需求的产业模式,是应当被包容的,视频平台基于消费意愿推出的“会员制”服务模式,已为社会公众所接受。在此基础上,深挖需求,贴合用户,催生差异化、配适型的个性化服务,并由此探索新的视频排播方式,本无不妥。需要关注的是,商业模式的健康发展和运行是建立在遵循商业条款、尊重用户感受,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
爱奇艺回应:
保留上诉的权利
爱奇艺相关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对此次判决,爱奇艺认为超前点播模式的推出是为了满足用户日益多元的内容观看需求。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法庭并没有否定这一探索和尝试,肯定“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对于其他判决信息,保留上诉的权利。
值得关注的是,超前点播并非爱奇艺一家独有。公开资料显示,从去年8月热播剧《陈情令》推出超前点播后,现已在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等各大视频平台的热播剧中采用该模式。超前点播作为一种新商业模式,究竟该如何在不损害消费者已有权利的情况下进行创新服务,还需进行长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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